攀枝花市天旺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利用含钒废渣建设3 万吨/年耐磨铸造钢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利用含钒废渣建设3 万吨/年耐磨铸造钢球项目
(2)项目位置: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建设内容:技改现有两台 6300KVA 矿热炉、供料系统等,新增一台干燥炉、20tLF 炉和一套自动化钢球铸造系统等。利用含钒废渣及其它可利用含钒固废物料120000t/a,生产30000t/a 钒钛耐磨铸造钢球;同时增设相应的水、电、安全和环保设施设备。项目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攀枝花市天旺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方式:陈建华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Tel:13908142279 Email: cjh4026@163.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编制单位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7、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攀枝花市天旺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